陕西零售食品采购理念(食品企业采购)
发布时间: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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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职则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机构和安排人员,负责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日常巡查等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妨)是我县食品生产行业的主体,而对小作坊生产的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这些管理办法的执行受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监督管理原则: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遵循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原则。 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统筹规划、建设集中生产经营场所,支持改进工艺技术和生产经营条件。
陕西施健元食品有限公司文化主要理念
企业精神体现为团结协作,坚守诚信,鼓励创新和勤俭节约,这些价值观深入每个员工的内心,驱动他们不断前进和突破。管理原则注重制度化、标准化和目标化,保证运营的高效与规范,每个决策和行动都力求精准和有目标导向。
简介:陕西施健元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股份制食品企业,以生产、研发、销售健康的食品而著称,拥有先进的科研、生产、办公设备和大批优秀技术人才,专门从事系列健康食品的经营,是健康食品领域一颗耀眼的新星。
陕西施健元食品有限公司秉持着将祖国的食疗文化传承并发扬光大的企业宗旨,致力于制造高品质、有价值的健康食品。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供让人们吃得健康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这是我们的毕生追求。我们深知农民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最大的群体,他们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陕西施健元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健康食品行业的领军企业,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健康食品。公司凭借先进的科技力量和成熟的市场网络,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包括苦荞茶在内的四大系列产品,如高端食用油、糖尿病专用食品和营养粉等,以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
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条,清真食品特指遵循回族等少数民族饮食习俗生产的食品,如按照特定习俗加工的肉类和餐饮产品。第三条,条例适用于陕西省内所有清真食品的生产和监管活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清真食堂。第四条,全社会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
第一条 为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促进清真食品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为,由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制止,并责令停业或转营他业。非法所得将被没收,相关负责人员可能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 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区、县民族工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警告,或被要求停业整顿。
牛、羊、驼、鸡、鸭等必须按清真屠宰习惯屠宰,自行采购的要有清真屠宰证明。不得出售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一)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由区、县民族工作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业或转营他业,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对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管理。第十九条 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应当合理布局、设置清真食品供应网点,方便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宾馆、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得以生活习俗为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